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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征收音乐版费机构,是否应该统一收费?


由于各大征收音乐版费机构无法达成共识,给予旗下原创者的产权公平且合理的版费协议,马来西亚音乐版权公司(MRM)在去年公布正式解散。但是商家们却要求重新考虑单一机构征收版费的建议?不过,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MACP)、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和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在今日发表联合声明,反对这项建议。 在 MRM 成立之前,许多团体在各自争取征收版税的权利,据称代表了各种产权许可。由此造成了商家们一些混乱和不确定怎么缴付版权费才算合理。因此 2018年 11月,三大版权组织才成立了马来西亚音乐版权公司(MRM)来统一收费。

商家们表示:“我们确实想支持本地艺人,但单独处理目前的三个机构是不切实际且效率低下的。所以希望可以要求官方机构再度考量整合所有机构,单一征收版费的做法。” 版权机构们解说到,期望用户们可以接受各大征收音乐版费机构为独立个体去谈判版权许可以及征收费用。这好比汽车行业,用户都需要与不同的零件供应商谈判,而不仅仅是谈判购买最终产品。单独协商并为车辆的车轮或发动机付费是不合逻辑的。 由于去年疫情期间,许多商店及店铺都无法营业。版权机构声明已付费版权的商家或相关公司将获得 50% 回扣,并把已缴付的版费作为2021 年的版权支付,今年不必再付费并不会去骚扰这些已付费的商家们。


关于音乐版权,可以观看以下的马来西亚版权懒人包


什么是音乐版权?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版权保障是为了避免受第三者在受保护期间的抄袭或复制。除了保护原创者的权益,音乐版权也是推动和激励创作人的主要元素之一。透过版权保护之下,创作人可以得到公平的经济回报,同时助于他们拥有基本的生活费继续投资在原创的制作上。要知道音乐对全世界来说是巨大的文化影响,它能改变政治、道德和社会价值观,也同时供应娱乐。

马来西亚三大版权组织

1) 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Music Authors’ Copyright Protection (MACP) Berhad)

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成立于1989年,代表超过3100位词曲创作人及唱片出版商,为国际和本地音乐用户获得播放音乐的许可,以及在马来西亚和全球范围内征收和分发版税。 MACP 有 3 种收入来源,分别是一般版权播放许可、数码音乐平台播放许可和广播平台播放许可。一般版权许可,MACP 会从任何现场或录制的公开音乐表演中征收。


2) 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ublic Performance Malaysia Sdn Bhd,PPM)

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代表所有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唱片公司和国际唱片公司授权音乐许可及征收版费。用户必须从(PPM) 获得版权许可,才能以声音、音乐视频和/或卡拉OK伴唱录影的形式,以作公开演出、广播以及商业用途。


3) 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ecording Performers Malaysia Berhad,RPM)

RPM于2011年10月18日,代表及保护表演者和唱片音乐人征收及管理有关公开表演、广播领域的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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